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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意见》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0/1/3 15:48:27 浏览:984

方典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全国推介。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完善《浙江省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实施方案》,争取尽快出台;进一步夯实细化托育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浙江省托育项目的支持;进一步做好试点申报服务,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扩大婴幼儿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我们将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继续配合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各项任务,推动浙江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总之,我们将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继续配合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好《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各项任务,推动浙江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浙江卫视记者:

刚刚在发布的时候提到说实施意见当中除了定性的目标,还提出了定量的目标,那关于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覆盖率,幼儿班托班设置率,婴幼儿入托率等等有没有具体数字,以及教育部门在这一方面对婴幼儿入托有没有一些具体的措施来推进?

曹启峰:

我来答你的第一个问题。刚才我在通报里面也提到了,就是我们浙江省在出台这个文件的时候已经做了前期大量的调研工作,发现我们目前全省的托育情况不容乐观,可能我们也在前期过程当中整个政策比较缺位,我们全省有一个大数,目前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的入托率大概在5.48左右,据了解全国大概为4.1我们略高于全国的水平,上海市可能比我们更高一点,但是我们跟发达国家相比差得比较大,我们不完全的统计,我们从国外一些经合组织的平均数字大概是34,我们跟他们差距还是比较大的。

在调研过程当中我们觉得主要是在机构上,机构的供给和老百姓需求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在这个调研过程当中原来我们在一些机构的,特别是幼儿园办托班的供给方面还是比较弱化的,另外社会上的一些早教机构可能对这块给予了更多的补充。但是目前我们在政策缺失、标准缺乏的情况下没有进行很好的一个监管。所以说在整个文件前期调研过程当中我们也创新性的,我们浙江省首次提出了“三个率”的工作要求,特别是你刚才也提到了,城乡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覆盖率,我们在原则里面提出,就是要求以社区统筹来跟进,来给老百姓提供身边的婴幼儿的照护服务。还有我们提出幼儿园托班的设置率,我们希望借助现有幼儿园的资源能够给托班挤出一点空间来,来提供托班的服务。第三个就是我们对整个工作的要求提出了幼儿园的入托率,就是在3岁以下这个大的群体里面我们来提供服务,这个也是根据家长的自愿而定的,并不是说越高越好,因为有些家长愿意自己去带也是允许的,我们不是强制性的来推幼儿园的托班率。

所以这些工作前期都没有现成的数据,我们在前期的调研过程当中也希望通过2020年整个体系的架构,然后在2025年,花5年的时间慢慢把整个的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包括我们的服务供给体系能够逐步的完善起来,到时候在现有基础上完善之后我们可能在下一阶段的5年计划里面再把具体的数量能够提出来,基于稳步推进的这么一个考量。

具体有关幼儿园托班的这块情况可以请我们教育厅的方处长进行补充。

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方红峰:

我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教育部门在3岁以下入托方面的具体工作。根据我们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是要建立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照护服务体系,从这个纬度来讲我们幼儿园的托班2到3岁的孩子,这些孩子的服务就是机构为补充这个范畴了。关于托班其实很多幼儿园原来都有,但是现在特别是公办幼儿园数量相对比较少,老百姓可能入托愿望比较高的会集中在2到3岁这个年龄段,因为3周岁以上就要上幼儿园了,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家庭入托的愿望可能会比较高。根据这个需求,根据我们的指导意见,教育部门做了以下几件事情:

第一,激活存量,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浙江省的学前教育现在全省的幼儿园总量是在9129所,在园幼儿数180多万,入园率现在是97.8,这里有一个概念要澄清,就是说学前教育它不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是一个孩子都不能少,他强制性的必须来读书,但学前教育非义务教育,所以并不是说一定要强调说我这个比例多少高,可能不是那么回事,看家长的需要,是从这个角度讲。我们学前教育的容量总量浙江省是够的,因为你们的入园率已经是97.8了,基本上想入园都能入。但是现在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以及“二孩”政策的实施,我们发现在县城和大城市的城区,我们学前教育的资源还是偏紧的。所以在这么一个前提下,我们学前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以完成需要进幼儿园的家长或者孩子的需求我们要满足,在此基础上要挖潜力,有条件的话要开办托班接受2到3岁的孩子,这是一个。从现在的数据看,虽然我们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的入托率不高,但是2到3岁里面,现在承担2到3岁孩子的入托主力军还是幼儿园,全省机构4000多托育机构中,3300多所是幼儿园提供了2到3岁的入托服务,其中民办幼儿园占大多数,社会机构将近900家来提供这样的服务。从这个角度来讲,当下幼儿园可能更重要的任务,特别是在县城和城市的城区满足老百姓幼儿园的这个任务是非常重的,所以要挖潜。

第二个就是叫新增,或者叫扩增资源。就是在新建小区规划配套幼儿园的时候,原来只规划配套小班、中班、大班,现在要新增托班,在规划布局的时候要新增托班的这个规划。根据国家对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同时对老旧小区改造的时候如果对配套幼儿园进行改造的时候也新增这个资源,来增加城市、城镇,特别是中心城市幼儿园托班的资源,来增加入托孩子的数量,这是第二个,就是新增资源。

第三,教育部门可能还有一个责任,就是要培养照护人才。婴幼儿照护服务是非常专业的一件事,教育部门要鼓励各类高校,特别是职业院校要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相关专业,来培养专门人才,同时要跟高校以及妇幼保健机构等共建实训基地,来培养好各类的婴幼儿照护人才。教育部门配合我们卫健部门主要做好这三个方面的工作,我就回答这些。

浙江日报记者:

刚刚有提到下城区已经先行开展试点,所以想请教一下包区长两个问题,一个是请您介绍一下下城区目前有哪些做法?另外一个是在登记备案制度下如何发挥政府职能,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管?谢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包晓东:

首先非常感谢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们对我们下城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下城区是从2018年9月份开始在全省率先试点,经过1年左右的试点,现在我们形成了下城特色的我们叫“552”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552”很好理解,先讲第一个5,我们主要是制定了5个文件,系统的谋划和布局,因为这件事情从试点之初的时候是没有文件、没有规定的,到底怎么干我们还不知道,所以区委、区政府就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和统筹整个工作体系的建设推进工作,并且将这项工作作为克难攻坚任务和区改革创新的重点任务,也写入了我们2019年的区政府的工作报告。经过1年左右的时间,我们今年在全省率先发布了《下城区加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发展的意见》等5个规范性文件。

第二个就是建立了5种模式,主要是解决供需矛盾。这5种模式分别满足不同照护需求,确定第一批共14家示范单位,其中“家庭自主照护养育模式”,这主要是针对家长及其养护人家庭照护能力,今年培训了5600人次予以提升。第二种叫“托幼一体延伸服务模式”,主要是依托幼儿园向下延伸,增加托班的规模。第三种叫“社区开发开办普惠模式”,主要是社区提供场地,并且引入专业机构入驻,提供普惠性质的我们讲家门口的微托育这样的照护服务。第四种叫“企事业单位自办福利模式”,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办机构为职工提供福利性的照护。还有最后一种就是“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模式”,主要是鼓励市场主体举办符合标准和规范的托育机构。经过一年左右的时间,截止到今年9月份我们统计全区新增了500多个托位。

第三个,我们是搭建2个平台,打造智慧服务。在浙江省我们挂牌成立了首个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中心,设立师训基地和家长培训基地,承担研究、指导、培训、示范、监管等5项职能,主要是解决要有机构来办、管、有人干。同时我们开发线上系统,就是我们利用杭州市的“城市大脑”开发了婴幼儿照护的“舒心照护”平台,提升照护工作的智慧化水平,现在已经实现了“互联网 审批”、“互联网 监控”、“互联网 服务”,使得备案流程更优化、实时监管更严格、跟老百姓之间的服务更便捷。这是大概的把今年的情况做一个初步的介绍。

第二个问题,就是在备案制情况下面怎么样加强监管。这件事情我觉得大家都非常关心,媒体也非常关心,老百姓也非常关切。3岁以下婴幼儿自理能力特别弱,有些孩子都还不会说话,还不会走,因此这种照护和保护需要更多严格的标准和柔性的要求。根据我们原来发的5个规范性文件,我们这个监管体系大概有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强化监管责任,就是明确这个责任到底是谁的,什么人干什么事,这件事情一定要明确,标准要明确。建立了区政府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和街道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业务指导、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目前我们下城区已经启动对于存量机构的规范整治工作,按照新建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的要求,分层分类解决机构的转型发展和规范服务问题。这就是要有人去监督,有标准去干这件事,然后要根据实际情况促进它规范,这件事涉及到婴幼儿的消防安全、防务安全、人身安全以及食品安全等众多安全问题是前提,我们必须要规范。

二是实施智慧监管。我们按照“舒心照护”的信息平台,我们自己建立了一套智慧监管系统,对托育机构的申办过程、诚信记录、业务数据等进行信息化的管理。对所有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监控统一联网纳入到我们发展中心的监控平台,目前实时监控正在部署,部分试点单位已经接入运行。当然下一步我们还会开发更智慧的系统,比如说利用人脸识别系统能够提醒等等等等,就加强这方面的效率。

三是推动共建和共治。十九届四中全会也提出“治理”这个事,主要是要加强行业自律和开展社会监督。一方面,我们希望组建行业协会,设立协会的章程,探索行业 党建、行业 政府、行业 联盟、行业 专家、行业 志愿者等不同的共建共治模式。另一方面,我们也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诚信档案,依法公开托育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比如建立白名单、黑名单等等,当然这个过程是一个不断的互相促进的过程。

在此我也再次诚挚地邀请各位媒体朋友们,能够共同参与到我们的治理工作当中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同时也十分希望大家腾够宣传行业的先进典型,共同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健康、规范的发展。谢谢大家。

浙江经视记者:

我想请问曹主任,省卫生健康委有哪些具体的措施去保障这个实施意见的落实,让群众来受益?谢谢。

曹启峰:

非常感谢你的问题。刚才实际上大家都知道,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应该说是群众有期盼、社会很关注、政府有责任。我觉得作为我们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来说,浙江省卫生健康委责无旁贷,我们也是主要担当,从前期的调研到文件的出台我们一直跟相关部门密切合作,来共同推进我们浙江省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在落实过程当中我们主要是从这几个方面去考虑:

一个就是我们下一步要制定配套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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