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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局抽检儿童玩具23组样品6组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7/10/21 9:46:31 浏览:3075

来源时间为:2017-10-17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据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10月16日消息,吉林省工商局委托延边州工商局对辖区内标称广东、浙江、北京等地生产的儿童玩具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其中,抽检儿童玩具23组,6组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6.1。

本次抽检依据GB6675.1-2014《玩具安全第1部分:基本规范》、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6675.3-2014《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性能》、GB6675.4-2014《玩具安全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GB19865-2005《电玩具的安全》及商品所标识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对儿童玩具的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电玩具的安全、消费品使用说明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注:工商部门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检测结果不代表市场流通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

不合格项目涉及机械与物理性能、电玩具的安全。其中,标称商标为“新力星”的1批次变形玩具样品被检出机械和物理性能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鸿隆玩具”的1批次趣味玩具样品被检出机械和物理性能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幼得乐”的1批次形状火车样品被检出机械与物理性能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创发玩具”的1批次趣味音乐玩具样品被检出机械与物理性能、电玩具的安全项目不合格;标称商标为“远乐汇玩具”的1批次益智婴儿玩具样品被检出机械和物理性能项目不合格。

吉林省工商局要求,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辖区工商机关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

同时,吉林省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首先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产品;其次要避免购买“三无”产品;再者要在选购时慎重看商品标识、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是否齐全。此外还要保留好购物小票,作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人名单

序号

样品名称

被抽检人

标称生产厂家

标称商标

规格

货(款)号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变形玩具

安图县明月镇弘客隆超市

汕头市澄海区新力星塑胶制品厂

新力星

DA-217

/

机械和物理性能

2.

趣味玩具

安图县明月镇弘客隆超市

汕头市澄海区鸿隆塑料玩具厂

鸿隆玩具

HL8666

6955276101316

机械和物理性能

3.

小喇叭故事大王

龙井市小可爱孕婴食品超市

深圳市小喇叭电子有限公司

/

TJ-2009

/

机械和物理性能、电玩具的安全

4.

形状火车

延边新世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浙江省云和县江丰工艺厂

幼得乐

1078

6950140000788

机械与物理性能

5.

趣味音乐玩具

延边新世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创发塑胶玩具有限公司

创发玩具

No-1155

6943586411553

机械与物理性能、电玩具的安全

6.

益智婴儿玩具

珲春市阳光贝贝孕婴食品屋

汕头市澄海区远汇玩具厂

远乐汇玩具

1011

6920013600117

机械和物理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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