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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食品宁波市鄞州姜山妈咪花园母婴用品店被罚

发布日期:2022/2/8 22:43:08 浏览:151

来源时间为:2022-02-08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2022年2月8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1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浙江省1家生产单位、3家经营单位、2家网络销售平台。其中,抽样编号为GC21000000005132954的淳璀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市鄞州姜山妈咪花园母婴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澳大利亚乳品工业园有限公司AUSTRALIANDAIRYPARKPTYLTD生产的淳璀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香兰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10月30日向宁波市鄞州姜山妈咪花园母婴用品店送达了编号为№:912100000749的检验报告。

经调查,当事人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属于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编号为“甬鄞市监处罚〔2022〕98号”的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536.80元;2、没收淳璀婴儿配方奶粉3罐;3、罚款10000元。

对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相关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的上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拟对当事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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