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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海购母婴用品和保健品或要多交税

发布日期:2016/3/29 4:04:42 浏览:438

据新华社电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4日发布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自2016年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推动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我国对进境货物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非贸易属性的进境行李、邮递物品等,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一,合并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俗称行邮税。

我国一直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行邮税征税,大部分商品税率为10,总体上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

三部门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同时调整行邮税政策,将原有四档税率10、20、30、50,整合为15、30和60三档。其中,15税率对应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60税率对应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执行30税率。

算账

“海购”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税负料将增加

行邮税,一个看似有些陌生的名词。根据24日公布的最新政策,我国将对行邮税政策进行调整,这势必将影响正发展迅猛的“海购”热潮以及“海购”一族的消费。

具体操作中,目前的海外购物主要是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生活消费品,价值较低,大量包裹不用交税就进境。

本次行邮税调整主要是提高税率,将税率水平与“贸易”属性的货物进口综合税率水平保持大体一致。这次出台包括行邮税在内的“一揽子”税收政策后,居民海外购物消费以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总体税负客观会上升,不同的商品实际税负有升有降。

根据一些机构的测算,经过这次税收调整,母婴、食品、保健品类税负会有所增加,化妆品、电器类根据价格不同,税负有升有降。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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