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强化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培养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队伍。依法逐步实行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并将相关责任人和市场主体失信信息纳入海南省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对涉及虐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3.保障从业人员薪酬待遇。对婴幼儿照护指导师、育婴师、保育员等与婴幼儿照护服务机关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实施管理,指导用人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探索建立与婴幼儿照护服务职业相匹配的薪酬、福利待遇体系。
六)加强监督管理。1.强化属地管理。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定期进行执业校验和专项检查,实行动态监管。
2.强化行业监管。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公安、民政、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行业监管责任。
3.强化信息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管理,提升信息化监督管理能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检验、验收、维护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智能安防系统要求。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主出入口、婴幼儿生活及活动区域等,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确保监控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90天以上。
4.强化责任追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
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对选址要求、场地租期、功能要求、供餐要求、安全要求、班级规模、人员配置、人员要求及卫生保健等应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
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各部委有关规定,在土地规划、场所建设、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更多的便利,加强督查和监管,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附件:海南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部门职责分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
海南省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服务发展部门职责分工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收费作出规范指导。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各市县在组织编制城镇详细规划时按照标准规范,合理安排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合理安排项目建设用地时序,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建设项目用地,利用年度指标,加快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审批。
财政部门负责利用财政资金和政策渠道,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行业发展予以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技工院校设置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职业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范围,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
教育部门负责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人才培养,支持高校或职业院校开设护理、早期教育等与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指导幼儿园开设托班。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规范,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婴幼儿照护卫生保健和婴幼儿早期发展的业务指导。
公安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安全防范。一是对服务机构开展“三防”设施检查;二是对服务机构进行各项制度检查;三是对服务机构周边地区开展治安巡查;四是对服务机构周边交通复杂路段检查。
民政部门负责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法人的注册登记,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市社区服务范围。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一是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内容,并与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二是将改造和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工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内容,通过做好公共活动区域的设施和部位改造,为婴幼儿照护创造安全、适宜的环境和条件。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依法开展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及应急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法人的注册登记,对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饮食、用药安全进行监管,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税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工会组织负责调查研究职工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推动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用人单位以单位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开办的方式,企事业工会组织协助本单位行政部门在工作场所或单位附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帮助职工解决上班时间婴幼儿无人照护的难题,对企事业单位(含民企)内开办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
共青团组织负责针对青年开展婴幼儿照护相关的宣传教育。
妇联组织负责参与为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计划生育协会负责发挥计生协基层组织网络优势,采取进村入户和利用宣传媒介等手段,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婴幼儿健康知识的宣传倡导。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社会监督。
宋庆龄基金会负责发挥公益机构优势,多渠道、多形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小编:媛媛
原标题:《海南发布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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