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设置哺乳室,也要保证妇女仍有当众哺乳的权力。
本文为作者授权网易女人转载,原文标题《妇女有权当众哺乳——设置哺乳室或丧失这一权利》。
作者:高富强。女权主义者,著有《另一种美》。
乳房=性器官?
昨天晚上,北京一红衣女子在地铁哺乳的照片在网上传播。北京往事网站官方微博转发照片时提醒该红衣女子,公众场所注意举止,不要裸露性器官。然而,让该官微没有想到的是,绝大多数博友不但对该官微的提醒不买账,还力挺这位年轻妈妈,说妇女有权利在公共场所当众哺乳。
这条微博发布后,短短几个小时,转发和评论破万,在几乎一边倒的质疑声中,该官微在删除微博的同时发布了致歉声明。这是一次令人振奋的网络交锋,从博友的态度来看,说明大家对妇女当众哺乳都能够体谅与理解。毫无疑问,这是社会进步的具体表现。
英国妈妈的哺乳快闪活动
抚育婴儿具有社会属性你烦?你走
妇女的是不是性器官目前尚在争论,但无论如何,当妇女给婴儿哺乳的时候,它仅仅是婴儿的食物器具,而与性无关。妇女承担着人类繁衍的重任,而给婴儿哺乳是具体行为之一,任何人无权指责妇女当众哺乳。
妇女当众哺乳一定程度上确实会令周围的群众尴尬,但最尴尬的莫过于哺乳的妇女本人。抚育婴儿具有无可争议的社会属性,如果妇女当众哺乳会引起其他人尴尬的话,应该是其他人离开该公共场所,而不是把妇女从公共场所赶走。
哺乳室应该是为了方便妇女,而非躲避妇女
要求设置哺乳室不是什么新鲜事
国务院《女职工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哺乳室,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哺乳、照料婴儿等方面的困难。但是,公共场所建立哺乳室全国并没有统一的规定。
事实上,昨晚博友力挺该年轻妈妈的同时,也在反思中国公共场所的哺乳室问题。有博友提出,正是公共场所哺乳室严重缺位,绝大多数情况下,中国的妈妈们才不得不面对这种尴尬与无奈。要求政府在公共场所设置哺乳室不是什么新鲜事,随便百度一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交相关建议的报道就能跳出一大堆。
原则上,我并不反对这一主张,但我担心,公众场所一旦设置了哺乳室,妇女将会丧失当众哺乳的权利。怕就怕在,面积不大的哺乳室拥挤不堪,根本容纳不了那么多名妇女,而妇女在其他地方当众哺乳,被道学家斥为不知廉耻有伤风化。
斥责妈妈在公共场合没有使用哺乳巾,本质上还是抹杀了妇女“当众哺乳”的权利
设置哺乳室,出发点应该是方便女性
我想,有两个基本原则必须强调,第一,妇女既有权利在诸如哺乳室之类的地方哺乳,也有权利在公共场所哺乳,是当众哺乳,还是在哺乳室哺乳,完全由她们自己决定;第二,哺乳室的设立,根本目的是为了化解哺乳妇女的尴尬,是为了保护哺乳妇女的隐私,而不是因为妇女当众哺乳会引起其他人的不适。
如果上述原则不能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我觉得,公共场所暂无设置哺乳室的必要。
《高富强:妇女有权当众哺乳不服?你走》相关参考资料:
哺乳期妇女、哺乳快闪、马伊琍晒哺乳照、邓超当众跪搓衣板、校长当众吻小猪、公务员上班当众睡觉、20位妈妈地铁哺乳、不服岗位调动跳楼、哺乳 地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