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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铜梁城市形象宣传片主题歌曲(曲谱)

发布日期:2017/3/20 12:56:13 浏览:467

铜梁城市形象宣传片主题歌曲征集活动经过歌词征集、初评、复评、公示等程序,现将10首入围歌词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曲谱。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4年03月12日至03月25日

二、作曲要求

1、作曲者在10首入围歌词中自由选择进行谱曲。

2、主题突出,旋律流畅,优美动听,特色浓郁,风格鲜明,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富有时代气息。

3、简约大气、朗朗上口,易于传唱、易于普及。歌曲时间长度在5分钟左右。

4、作曲形式不限,独唱、重唱、齐唱、合唱均可。

三、歌曲评选及推广

征集方在所应征曲谱中评选出10首入围曲谱。

征集方邀请有关专家从经谱曲的10首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作品1名,奖金10000元(词曲综合奖励);二等奖2名,奖金8000元(词曲综合奖励);三等奖3名,奖金5000元(词曲综合奖励);其余入围歌词、曲谱为单项优秀奖,奖金2000元。

征集方对获奖歌曲制作成音乐电视片,在铜梁电视台、铜梁人民广播电台“龙乡之声”、铜梁县门户网站、铜梁电视台网站(龙视网www。cqttv。com)、铜梁网等媒体进行展播。

四、投稿须知

1、应征作品采用简谱记谱,可提供录音小样,并注明作者姓名、简介、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2、应征作品所提交曲谱应为作者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展出。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任由应征者自负。

3、应征作品一经获奖,所有权、修改权、使用权等版权,全部归征集方无偿使用,应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者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征集方除支付获奖者奖金外,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

4、应征者将作品及联系方式交至铜梁县广播电视台六楼总编室,或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均可。

《征集铜梁城市形象宣传片主题歌曲(曲谱)》相关参考资料:
宣传片解说词征集、东莞形象宣传片、城市旅游形象宣传片、旅游形象宣传片、广州城市形象宣传片、中国国家形象宣传片、龙泉城市形象宣传片、广州形象宣传片、水墨形象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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